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发布,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对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追溯调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股东信息部分未提及前10名股东变化原因,其他提醒事项无适用情况。
季度财务报表方面,报告显示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报告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适用。公司负责人为李健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杨勇光,会计机构负责人为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