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渝 开 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渝 开 发: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渝开发公告编号:2024-07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和向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013)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5月15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和向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公司”)向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2、2023-023、2023-025) 2023年5月22日和5月25日,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和会展公司分别与重庆三峡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3年5月22日和5月25日,公司分别与重庆三峡银行签订了为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和会展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2024年4月8日物业公司、资产公司和会展公司分别与重庆三峡银行、公司三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专业条款第五条项下利率条款:“执行固定利率,借款年化利率为3.65%,按照执行借款年利率的基础上加0个基点(1个基点=1/10000)执行。执行借款年利率为3.65%,即按照2023年0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一年/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基础上加/个基点或减/个基点(1个基点=1/10000)执行,合同期内不调整。”变更为:“自2024年4月12日起,借款年化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按调整当日一年期LPR执行,按年调整,调整日为次年1月1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分别向资产公司、物业公司和会展公司就上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40万元、1920万元和950万元。 二、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融资不超过3亿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贯金和府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期限三年,利率为五年期LPR+10BP(浮动利率)的贷款用于贯金和府一期开发建设。(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贯金和府一期开发贷款合同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光大银行借款合同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光大银行借款展期合同利率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借款展期合同利率调整周期由“贷款起息日每满1年为周期进行浮动”变更为“实时随LPR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4月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变更协议》。7月26日,公司已提前归还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上述借款合同余额全部本息。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融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6月2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确定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2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20、2024-040) 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毕。 四、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3、2023-044、2023-045、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49、2023-050) 2023年7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20日,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未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前述4项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7日,前述4项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9)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7月10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38、2024-039、2024-042)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受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相关工作正常推进中。 五、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9月5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9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陈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9月5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完成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新《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六、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3.79亿元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对2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的支付,并于兑付当日摘牌。(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七、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上述全资子公司会展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会展公司提供担保事宜于9月5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