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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收购APCBElectronics(Thailand)Co.,Ltd.100%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APCBElectronics(Thailand)Co.,Ltd.100%股份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VICTORYGIANT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胜宏”)及PoleStarLimited(以下简称“PSL”)以现金形式收购由APCBElectronic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收购总价不超过27,870万元人民币。 2024年9月30日,公司按照《关于APCB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竞亿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完毕全部的交易对价款,交易的交割程序已全部完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胜宏和PSL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标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关于股份回购事项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且不超过1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7.59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