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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进项税加计抵减526,891.30元、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21,248.28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以上申请授信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并正式 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视运营资金及有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实际需求在额度内使用。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拟进行的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定制专属产品等保本型低风险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议案,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高管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号)。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号)。 6、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立信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8.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号),以及2024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号)。 7、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有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500万元,占合资公司45%的股权;上海有孚以现金方式出资5,500万元,占合资公司55%的股权。双方签订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号)。 2019年8月2日,合资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天之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号)。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天之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天之孚45%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企业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天之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号)。 2024年5月27日,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天之孚45%股权。2024年6月25日,天之孚45%股权转让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成交价为人民币45,063,000.00元,受让方为天之孚的另一股东——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上海有孚于2024年6月25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企业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天之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号)。 8、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实现新业务板块和广电有线板块业务的均衡发展,同意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网络”)和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网络”)共同整合现有广电有线业务并以该业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号)。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号)。 2023年5月24日,拟设立的子公司--深圳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号)。 2023年11月,根据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签署的《深圳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天宝网络将人民币8,000万元足额存入深圳广电网络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七、投资状况分析”和“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公告编号:2024-011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所持有的深圳市天威网络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长泰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和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5550%股权过户至深圳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名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号)。 9、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收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光传送网(OTN)节点建设项目”政府补助8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号)。 公司以及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分别收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第二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扶持计划资助广电网络铜转光建设项目”政府补助6,031万元、1,823万元、2,024万元、122万元,补助形式均为现金,合计1亿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