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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8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独立董事杨农先生因未能取得联系,未出席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减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与相关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举办者公司合作协议》,逐步出资持有岳阳育盛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育盛”)90%股权,并实现间接持有岳阳现代服务职业学院(为一所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学校”)90%的举办者权益。此外,学大信息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60万元与岳阳育盛现有股东岳阳鸿盛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高职学校的办学及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教育资源及运营管理等服务和支持,其中学大信息持股80%。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产教融合、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贯通培养体系,拓展湖南地区的业务布局,打造多元化、高层次的职业教育战略布局。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建设项目”、“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项目”、“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学大职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职教”)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支付收购珠海隆大智业教育管理顾问有限公司7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全资子公司支付收购岳阳育盛9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丰富公司高质量职业教育核心板块业务,提高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