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详细列出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报告未说明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也未界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股东信息部分包括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但具体数据未在摘要中展示。其他提醒事项适用,但未提供具体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说明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未经审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均未经审计。报告未提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