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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9.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4,825,1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82%,最高成交价为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8,973,771.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7月19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九强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九强转债”(债券代码:123150)的转股期限为2023年1月6日至2028年6月29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17.35元/股。2024年前三季度,“九强转债”因转股减少130张,转股数量为739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九强转债”尚有11,210,239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1,121,023,900元人民币。 (三)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含2024年6月25日已增持部分),增持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 截至2024年9月24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增持股份4,34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0.74%(以截至2024年9月23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的数量计算,下同),增持金额为62,283,792.00元人民币。 (四)股权激励进展情况 1.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98,69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867%,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 (2)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767股,回购价格为7.83元/股。 (3)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1,17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0495%,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2.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4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3.632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53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3.6323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7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 (2)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12,109股,回购价格为9.65元/股。 (五)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迈新生物与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进生物”)及其他交易方于2024年2月22日签署了《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厦门龙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迈新生物以人民币3,200万元认购龙进生物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其中人民币600万元计入龙进生物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龙进生物的资本公积。迈新生物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交易完成后,迈新生物持有龙进生物25.21%股权。该事项已于2024年3月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龙进生物对迈新生物补充产品管线、打造平台型企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与迈新生物具有较强的业务协同性,可充分发挥公司的渠道优势及品牌效应,预计在未来5年内实现较快发展。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