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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29财报-
信邦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事项 (1)2024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信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159,501股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49%,主要系其为信邦(珠海)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机(珠海)机器人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发展”)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所致;2024年7月,前述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 (2)2024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信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560,277股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23%,主要系在科创发展回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事宜中,其为科创发展提供担保所致。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尚未解除冻结,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前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交易及担保事项均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信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12%,公司控股股东信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3%。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24-01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4-023)。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1)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4年10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3)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4)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4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