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4-06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沃普”)于2023年3月24日与第三方签订了产品委托代工合同,通过委托第三方生产部分换电站销售给客户,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照总额法对上述业务确认收入。此后公司重新梳理该项业务,对照新收入准则重新判断斯沃普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认为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为更严谨的执行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对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杨明燕女士先后通过继承及受让方式取得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桂模先生变更为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与杨明燕女士为父女关系),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股权变更系杨桂模与杨明燕父女之间出于家庭内部安排进行的股权变更行为,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4年7月19日办理完成。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