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未披露具体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但说明公司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也未将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报告未详细说明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披露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同时,报告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但未披露具体数据;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也适用,但未披露具体信息。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说明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涵盖2024年1—9月数据。报告未披露审计意见类型,且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未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