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承诺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未适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也未适用。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涉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的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审计意见类型未适用,未提供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报告明确指出,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适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