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样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方面,报告未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未作说明。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涉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季度财务报表为未经审计,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未提及。公司负责人为熊钰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叶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