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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EBITDA 55.86亿元,同比下降9.0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事项 2023年2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可分期发行)。 2024年8月,公司完成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第一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2.49%。 2、关于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2023年7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9月27日届满,本次解锁80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6%。 3、关于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2024年5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2024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本期计划已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股票购买事宜。本期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总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3,290,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李叶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骞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巧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