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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韦在胜先生外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董事长韦在胜先生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是由于本期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69,732,916股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普通股数量5,99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2.4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注: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所占比例和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所占比例均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5,626,333股计算。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30,677股,占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的比例为2.010%,回购的最高价格为89.81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32.80元/股,回购均价为40.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34,756.9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87.04万元,同比增长12.31%,环比增长16.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9.38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环比增长10.19%;实现销售量421MWh,同比增长44.18%,环比增长31.15%。 报告期内,随着海外下游企业库存水平较二季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公司的销售情况同比环比均有较为显著的改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翟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举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玉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翟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文举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玉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