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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已完成,新增的73,187,168股已于2024年8月2日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合计1,409.625万股/万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84.09万份,授予价格为7.51元/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5.535万股,授予价格为3.76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26人,其中股票期权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4人、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包括4名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