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主要财务指标及会计数据未需追溯调整或重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情况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情况如下: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8.28%。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本期无符合条件的先征后退增值税及附加税税款,确认的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8.62%,主要原因是受行业环境影响,相关客户回款节奏放缓,回款额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优先股股东信息不适用本报告披露要求,无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无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已编制,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 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 审计报告: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高劲松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