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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京通投资为股东广盈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其持有广盈投资49.979%的合伙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伟持有广盈投资5.756%的合伙份额。实际控制人游进、陈建波分别持有控股股东京通投资 63.75%、36.25%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游进与唐伟二人为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的日常性交联交易金额没有超出预计金额。 2、员工持股计划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24日完成登记。本次登记的总量为602,32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02,3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602,32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431%,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根据《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97,913.96元,实际募资总额为6,197,913.96元(对应股份数量为6,197,913.96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资总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持股10%以上股东等主体对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等事项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以房屋、土地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截至报告期末,该贷款处于正常状态,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