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国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文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共计594.06万元,其中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金额361.23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232.83万元,已结案金额165.25万元。 2、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公开发行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存出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诉讼保全属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上述事项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