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保证由相关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
报告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未适用。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未在报告中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提供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同时,报告适用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但未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适用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编制单位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报告未适用审计意见类型,且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的情况。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