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福莱新材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2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嘉兴市进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并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办理股东名称变更。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47,145股股份处于可售交收锁定状态。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