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由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适用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披露要求,并说明了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及原因。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提及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变化。其他提醒事项未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明确指出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且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年初财务报表未作调整。核心财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变动情况未在正文中详细披露,仅提及报表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及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