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73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不低于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5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8,026,41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4年6月25日。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3个月,至2024年9月25日。 截至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17,7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35%,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11,942,509.6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完成,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2、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周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彭国锋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李建浔女士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卓曙虹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同意的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苏晓华女士、张龙清先生、郑伯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 公司与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灵咨询”)及相关方于2024年9月10日签署《关于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聚能”)33.677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666.67万元)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灵咨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合聚能16.8387%的股权,中合聚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