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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航民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财报-
航民股份:航民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航民股份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9月1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不低于2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民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9月12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航民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航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航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