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公司此前收到的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6187,发证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至本公告日,因未能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公司2024年将不再享受15%企业所得税收优惠政策,而是重新以25%计提企业所得税。按上述税率调整后,影响公司的当期2024年1-9月份净利润金额为9,883,372.41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54%,未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799,601.5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257,964.05元。 公司负责人:宋剑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