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以现金收购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鸿鑫”)65%、35%股权。2024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收购青海鸿鑫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青海鸿鑫于2024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12月7日,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221.33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冶检测”)100%股权。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收购云冶检测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云冶检测于2024年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青海鸿鑫、云冶检测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青海鸿鑫、云冶检测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备注:1.锗产品含锗产量是指实际可销售的锗产品含锗产量,剔除了锗单晶到锗毛坯、锗镜片生产过程中的损耗。 2.报告期内,公司矿山铅锌精矿金属产量23.03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2.76万吨,主要是受上半年会泽矿业选矿厂提质增效项目建设致其选矿系统停产、荣达矿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问题前三季度部分生产系统停产影响所致。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事项进展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43”号公告、“临2024-045”号公告和“临2024-04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尚未进行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操作,公司后续将结合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