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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逐步将全资孙公司浙江嘉亨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业务及部分人员转移至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此次搬迁有利于整合浙江嘉亨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提升管理效率和促进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会产生相应的搬迁费用及处置损失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工厂搬迁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行业状况,同意调整“化妆品及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