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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江苏博云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920,010股,持股比例为1.94%,报告期内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2.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特定股东苏州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蓝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叁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0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7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0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 2024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蓝叁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14日,蓝叁创投减持公司股份共计58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8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0.5999%),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叁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39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423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3.4911%)。 (三)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