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主要财务数据
- 提供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列出(正文中未展示详细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即公司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也未将列举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在正文中详细说明。
二、股东信息
- 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未披露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也未说明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变化的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 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审计意见类型未适用,即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但正文中未展示具体数据。
- 公司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具体说明调整情况。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告由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3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