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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4财报-
汇成股份: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转债简称:汇成转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新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回购专户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1,877,470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3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2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877,47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837,976,281股的比例约为1.42%,购买的最高价为8.95元/股、最低价为7.8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668,566.9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8,7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10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2,527,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3日到位。2024年9月2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郑瑞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柳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