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
2018年8月,特朗普政府将8家中国实体及其36家子公司列入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的实体名单,理由是这些实体系由美国政府确定违反了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该名单是《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44条第4项补充案,相关规则自2018年8月1日起生效。
影响分析
被列入实体名单的中国公司将无法获取EAR项下的管制物品,包括从美国出口的物品、原产于美国的物品,以及含有超过最低限度的美国受管制成分或为美国原产的受管制技术或软件直接产品的外国物品。
针对实体
被列入名单的中国实体包括: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及其13个下属机构)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CETC 13)(及其12个下属单位)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CETC 14)(及其2个下属机构)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CETC 38)(及其7个下属机构)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CETC 55)(及其2个下属机构)
- 天航工业进出口公司
- 中国华腾工业有限公司
- 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应对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向BIS申请从实体名单中被移除来应对此事件。若企业希望证明其应被移除,或希望实施令BIS满意的内控政策以证明其处理EAR项下管制物品的合规性,可寻求专业法律团队的帮助。
联系方式
若对实体名单的具体许可要求、从名单中移除的申请程序或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可联系Squire Patton Boggs的出口管制和制裁业务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