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公司2023年度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股本增加,故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2023年7-9月份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为0.14元/股,2023年1-9月份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为0.39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新业务拓展等因素后,公司拟以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574,785,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57,478,588.8元(含税)。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4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孙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