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评估的组织、程序、评估内容、风险等级判定和隐患整改等要求,适用于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检查、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隐患整改与复核等步骤。前期准备包括明确评估对象、评估范围,组建评估工作组,收集评估需要的相关资料,编制评估计划与通知。现场检查包括交底会议、资料检查、走访调查和现场检查等。风险评估与报告编制包括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与隐患,对电站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消除或降低风险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或建议,并编写储能电站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站址选择与平面布置、电池储能系统、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建设手续等方面。具体评估内容根据电池类型有所不同,包括站址选择、平面布置、电池系统、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与应急管理等。
风险等级判定
安全风险评估分级采用百分制,按照打分结果,将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将储能电站分为重大风险(分值<70)、较大风险(70≤分值<80)、一般风险(80≤分值<90)、低风险(分值≥90)四个等级。评估内容五个分项,除建设手续分项外,每个分项100分。不同类型电池,其安全性不同,各分项评估内容分值占比不同。
隐患整改
储能电站生产经营单位应限期进行隐患整改。存在重大风险的储能电站视为不满足运行条件,应立即停运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经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必要时,可由安全评估实施机构复核确认。对报废、退役的储能电站,应尽快实施电池拆除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