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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日期:2024-10-09 主要观点: 执业证书号:S0010522030002电话:13127532070邮箱:yanzq@hazq.com 截至2024年09月30日,基于对各类政信产品销售网站的信息汇总,8月新纳入统计的定融产品累计36只。 分析师:杨佩霖 1、区域视角:9月新增产品主要涉及10个省份,其中河南相对较多,本月新纳入统计14只,山东次之,纳入统计6只,河北与湖北分别为5只与4只,安徽2只,四川、重庆与陕西等5省各1只,其余省份无新增。 执业证书号:S0010523070002电话:17861391391邮箱:yangpl@hazq.com 新增发行区域方面,本月11个区域首次纳入统计,包含8个区县级区域与3个园区级区域,分别为宣城市、承德市、三门峡市、郑州市(2个)、焦作市、西安市与舟山市下辖区县,以及济宁市、太原市与宣城市下辖园区。 2、发行视角:9月新增产品发行规模累计36.4亿元,其中1只产品发行规模在5亿元及以上;新增产品收益率中枢约7.95%,环比降低55bp,其中7只产品的收益率中枢在9%及以上,最高融资成本为9.40%。 3、城投视角:9月新增产品中,合计15只产品涉及发债城投,其中14只产品的发行人涉及发债城投(8只为发债城投本身,6只为发债城投的母子公司),1只产品仅担保方涉及发债城投(发债城投本身)。 4、主体视角:9月新增产品中,共涉及发债城投21家,其中地市级主体3家,区县级主体18家;主体评级方面,AA+等级主体8家,AA等级主体11家,AA-及其他等级主体2家。 ⚫新增统计:9月哪些城投新发定融产品? 4家发债城投首次发行定融产品,2家首次担保定融产品。具体来看,在全部36只新增定融产品的要素方中: 1)发行人方面,共涉及发债城投14家,包括新增主体4家,此前均无任何发行或担保记录; 2)担保人方面,剔除当月同时涉及发行的担保主体后,共涉及发债城投7家,包括新增主体2家,此前无发行或担保记录。 ⚫风险提示 城投债技术性违约风险,数据来源失真风险,数据处理有误导致重复记录。 图表目录 图表1定融产品月度发行数量及发行成本(单位:只,%)..........................................................................................4图表2涉及定融的发债城投结构特征:分行政级别(左)&主体评级(右)(单位:家).............................................4图表3各省份2024年定融产品发行数量(单位:只)..................................................................................................5图表4各省涉及定融的发债城投数量及产品数量(单位:家,只)..............................................................................6 附表 资料来源:政信产品销售网站,华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政信产品销售网站,华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政信产品销售网站,华安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Wind,政信产品销售网站,华安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颜子琦,华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固收首席分析师,7年卖方固收研究经验,曾供职于民生证券、华西证券,2021年入围水晶球(公募)榜单,2023年获WIND金牌分析师第四名。 分析师:杨佩霖,华安固收分析师,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理学硕士,3年卖方固收研究经验,曾供职于德邦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 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行业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