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D 税收激励提升创新技术竞争力的改进策略
研究问题与目的
当前研发税制是否有助于确保技术竞争力?研究旨在通过比较国内外技术投资税收制度,优化税收体系操作方向及措施,提升全球技术竞争力。
科技金融支持环境的变化
- 外国(如美国)选择扩大税收优惠(如《芯片与科学法案》提供25%投资税收抵免)确保全球技术主权。
- 韩国虽对新兴增长和国家战略技术给予优先支持,但在实现技术创新成果方面存在局限性。
国内外创新技术税收制度的特点
- 韩国:将技术分为培育和保护类别,新兴增长和基础技术获得较高税收抵免,国家战略技术同样享受优惠,但技术特征和目标考虑不足。
- 其他国家(如美国、日本):根据技术领域设计不同税制体系,如美国关注商业目标,日本根据实现期限采用不同扣除率(5G、数字化转型、碳中和)。
系统比较分析的启示
- 税收系统的技术运作:需区分新兴和新型发动机技术以及国家战略性技术,并根据技术特性设计差异化支持。
- 促进长期创新:韩国现行体系缺乏灵活性,未惠及非盈利或未获税收优惠的研发公司,建议借鉴美国退税制度。
- 为创新成果提供支持:当前支持金额基于研发成本或投资,应改为根据创新成果计算支持金额,如美国可再生能源和电池生产税收减免与生产量挂钩。
改进策略
改进策略1:技术定制办税系统运行
- 基于技术特性设计折旧率和税收支持,按创新周期分类技术,设计差异化政策。
改进策略2:长期创新激励的退税操作
- 对持续研发活动(即使非盈利)的企业提供税收退税,借鉴美国Direct Pay系统,设定退款时间段和上限。
改进策略3:基于技术创新成果的税收支持
- 根据创新成果(如产品提升、生产率提高)计算支持金额,运行定制税收制度激励创新成果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