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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富善集团控股2024中期报告

2024-09-05港股财报张***
凯富善集团控股2024中期报告

GEM GEM GEMGEMGEM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凱富善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的資料;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 2-4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6-7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8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9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2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27-35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36-42 黃偉捷先生(主席)黃聞捷先生(行政總裁) 陳昌達先生何志威先生朱健宏先生 陳昌達先生(主席)何志威先生朱健宏先生 朱健宏先生(主席)陳昌達先生何志威先生 何志威先生(主席)陳昌達先生朱健宏先生 梁瑞冰女士 黃偉捷先生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1350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香港香港仔深灣道8號深灣遊艇會大廈2樓4–8室 http://www.hyfusingroup.com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PO Box 1350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 香港 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 香港皇后大道中12號上海商業銀行大廈 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6樓 Shinhan Bank VietnamFloor 9, Sonadezi TowerNo.1,1 Street, Bion Hoa IZ1Bien Hoa, Dong NaiVietnam Public Bank Vietnam251 Pham Van Thuan StreetTan Mai Ward, Bien Hoa City, Dong NaiVietnam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9號海港城港威大廈6座35樓3508室 香港 中環干諾道中111號永安中心25樓 1. 凱 富 善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公 司,並 於2017年7月5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二十二章(1961年法例三,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於開曼群島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股份(「」)自2018年7月19日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其註 冊 辦 事 處 位 於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KY1-1108, Cayman Islands及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香港仔深灣道8號深灣遊艇會大廈2樓4–8室。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且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蠟燭產品。其母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為AVW International Limited(「AVW」),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私人公司。其最終控股股東為黃聞捷先生及黃偉捷先生,彼等為兄弟及為AVW及本集團現時旗下公司之一致行動人士。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功能性貨幣為美元(「」),而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之呈列貨幣為港元(「」),乃由於本公司董事(「」)認為使用港元呈列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較為可取,對綜合財務報表使用者更有利。 本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公認會計原則、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及GEM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而編製。 除若干按公平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2.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用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編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報中所用之主要會計政策相同,惟本集團於當前會計期間首次採納的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以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除外: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售後租回之租賃負債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2020」)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2022」)供應商融資安排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採納上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並無對本集團於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任何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3. (i) 本集團的市場為總部位於美國及英國的百貨公司及採購代理。 與外部客戶的商品銷售合約為短期合約,合約價格乃與客戶協定之固定價格。 本集團向外部客戶銷售蠟燭產品,並於產品的控制權已轉移至客戶時(即產品已運送到外部客戶的指定地點時)確認收益。 3. (iii) 所有蠟燭產品銷售的履約責任均於一年或更短期間內進行。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所准許,並未披露分配至此等未達成合約之交易價。 向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人(「」)報告的資料乃就對作出資源分配及評估表現而定期審閱按上文收益分析所載產品類型劃分的收益分析。然而,除收益分析外,並無經營業績及其他個別財務資料由主要營運決策人就各個業務作出資源分配及評估表現而定期審閱。主要營運決策人審閱本集團整體經營業績(不包括上市開支),以決定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本集團營運構成單一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因此並無呈列獨立分部資料。 本集團於香港及越南經營業務。 有關本集團基於客戶位置劃分的外部客戶收益資料呈列如下。 3. (iii) 本集團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資產及遞延稅項資產)之資料乃按資產地區位置呈列。 銀行利息收入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債務工具的利息收入雜項收入其他 5. 7. 根據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就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本公司附屬公司泛明實業有限公司而言,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估計應課稅溢利的首2百萬港元將 按8.25%的 稅 率 繳 納 香 港 利 得 稅,而 超 過2百 萬 港 元 的 估 計 應 課 稅 溢 利 則 按16.5%的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 就於越南註冊成立的本公司附屬公司Fleming International Vietnam Limited而言,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法定企業稅率均為20%。 就 於 新 加 坡 註 冊 成 立 的 本 公 司 附 屬 公 司Flemi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Limited而言,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法定公司稅率為17%。 8.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9. 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薪酬(根據適用GEM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所披露)如下: 10. 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均無派付、宣派或建議任何股息。 11.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下列數據計算: 12.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金額為45,786,000港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315,000港元),以作本集團營運之用。 13. 14. 本集團向其貿易客戶授予介乎30至180天的信貸期。貿易應收款項,扣除信貸虧損撥備的賬齡分析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如下: 於報告期末,根據逾期日,貿易應收款項(扣除信貸虧損之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載列如下: 本集團致力對未償還應收款項維持嚴格監管,以將信貸風險降至最低。高級管理人員定期檢討逾期結餘。本集團並無就應收賬款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增強信用安排及有關結餘為免息。 15. 本集團的已抵押銀行存款乃抵押予銀行以取得銀行借款(附註19)。銀行結餘及現金包括本集團持有的現金及原到期日為三個月或以下的短期銀行存款。 16. 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載列如下: 購買貨品的信貸期介乎0至90天。 17. 該金額指來自客戶的貿易按金,而來自客戶的貿易按金會於貨品的控制權轉移至客戶時確認為本集團的收益。 18. 撥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接獲一名美國客戶告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 會 發 出 兩 項 警 示,要 求 該 客 戶 回 收 若 干 數 量 由 本 集 團 供 應 的 玻 璃 杯 蠟 燭。於2023年12月,本集團已收到客戶索賠約6.8百萬美元(相當於約52,994,000港元),以補償其因回收產品而造成之商業損失。因此,本集團已於2023年12月31日作出全數索賠撥備。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4月2日的公告,內容有關索賠(「」)約6.8百萬美元(相當於約53.0百萬港元)之最新資料。於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已與客戶達成協議,由本集團分四期向客戶支付賠償金額3.0百萬美元(相當於約23.3百萬港元),而本公司將獲免除就索賠向客戶承擔的任何進一步責任。 於2024年6月30日,本集團已就索賠支付1.5百萬美元(相當於約11,640,000港元)。 19. 於 本 中 期 期 間,本 集 團 獲 得 新 的 銀 行 貸 款12,327,000港 元(2023年12月31日:64,823,000港 元)。銀 行 貸 款 按6.99%至7.28%的 市 場 浮 動 年 利 率 計 息。所 得 款 項用於本集團日常營運。 20. 附註:於2024年4月24日,本公司股本中有181,500,000股普通股已按每股0.165港元的購回價格購回及註銷。 21. 關鍵管理人員為獲委聘及負責規劃、指導及控制本集團業務(不論直接或間接)的人士(包括董事)。 關鍵管理人員之酬金如下: 22. 本集團部分金融資產以每個報告期末的公平值計量。下表列出有關釐定該等金融資產的公平值的釐定方式(特別是所使用的估值技術及輸入數據)以及公平值計量按照公平值計量的輸入數據的可觀察程度進行分類的公平值層級(第1至第3級)的資料。 本集團主要從事蠟燭產品的製造及銷售,總部位於香港並於越南經營。本集團主要製造及銷售日用蠟燭、香薰蠟燭、裝飾蠟燭及如香薰擴散器等其他產品。本集團的主要客戶大部分為美國及英國的百貨商店運營商及採購代理。 本集團主要根據客戶的要求及規格製造蠟燭產品。本集團亦評估設計及規格,並向客戶提出建議。本集團為客戶提供各類服務,包括從產品設計、原材料挑選及採購、批量生產前提供樣品蠟燭、實驗室檢測以至就產品質量改良提供建議。 本集團的目標是於不同國家及地區之海外市場提供中高端蠟燭產品,主要是美國及英國市場。蠟燭市場越來越偏好帶有香氣和顏色添加劑的蠟燭產品。偏好使用蠟燭產品為房間和家居增添香味和顏色,對香薰蠟燭產品不斷增長的需求,為整個市場提供了動力。我們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和愛戴,因此對本集團的未來業務發展充滿信心。 本集團的目標是成為業界具競爭力的製造商,需要培養多方面的能力。本集團面對重重挑戰,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席捲越南時完成興建新工廠、因客戶去庫存導致訂單減少、原材料價格於去年大幅上漲及於2023年客戶就其自願回收提出索賠等。該等挑戰促使我們進一步加強組織能力,以應對外在環境不明朗所帶來的挑戰。 於2022年投入量產的新廠房的高度自動化提高了我們的蠟燭產品生產能力。本集團預計第三家廠房將於可預見的未來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