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23年年度年報
- 根據GEM上市規則,本公司須於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刊發2023年年度業績及寄發2023年年度年報。
- 現延期刊發,原因是需要額外時間向核數師提供必要資料,以完成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財務資料的審計工作,特別是有關存貨、固定資產以及廠房及機器之減值虧損。
- 與核數師緊密合作下,審計程序將盡快完成,但2023年年度業績的預計刊發日期仍需進一步商討及確定,並將適時公佈。
- 董事會認為現階段不宜刊發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管理賬目,因其不能準確反映本公司之財務表現及狀況。
- 將就2023年年度業績、2023年年度年報及任何重大發展適時另行刊發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