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MPLICITYHOLDINGLIMITED倩碧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367)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報的補充公佈 茲提述倩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刊發的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年報」)。除非另有界定,否則本公佈所用詞彙與年報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除年報已披露資料外,本公司董事進一步提供以下資料 (i)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 23.09(3) 條的規定,披露根據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及其於年報日期佔已發行股份的百分比,以及(ii) 駿軒工程有限公司(「駿軒」)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有關根據收購駿軒的買賣協議所保證利潤的實際表現。 (i)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 23.09(3) 條的規定,披露根據該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及其於年報日期佔已發行股份的百分比 年報附註第 36「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交易」,提供以下額外資料。 (一)截至年報日期, 根據購股權計畫未來可供授予的 股份數目為零。因此,其 占 年 報 日 期 已 發 行 股 份 的 百 分 比 為 零 , 且 截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 已 發行及可行使的購股權數已於本公司年報第120頁附註36中披露;和(二)截至年報日期, 根據該購股權計劃所授出的所有 購股權獲行使後可發行的 證 券 總 數 為 80,000,000 份 和 佔 發 行 收 購 駿 軒 代 價 股 份 前 已 發 行 股 份 總數960,000,000股約8.3%。 (ii)駿軒工程有限公司(「駿軒」)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有關根據收購駿軒的買賣協議所保證利潤的實際表現 年報附註第 34 「收購附屬公司」,提供以下額外資料。 (一)第一個的相關年度保證溢利,駿軒利潤已達不少於4,100,000港元。 承董事會命倩碧控股有限公司蔡 本 立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 香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蔡本立先生及梁煒泰先生; 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盧卓飛先生、張曉峯先生及王榮騫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 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 且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一連七日刊載於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內,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www.simplicityholding.com刊登。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