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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想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2023-08-11港股财报苏***
源想集团: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GEM GEM GEMGEMGEM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包括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的GEM證券上市規則(「GEM」)的規定而提供有關源想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的資料。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或欺騙成份,及本報告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或當中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公司資料3 財務摘要5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6 其他資料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3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4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5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PO Box309Ugland HouseGrand CaymanKY1-1104Cayman Islands 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李永亮先生梁偉倫先生 關志康先生范德偉先生何浩東先生 Maples Fund Services (Cayman) LimitedPO Box 1093, Boundary HallCricket SquareGrand Cayman, KY1-1102Cayman Islands 何浩東先生(主席)范德偉先生關志康先生 香港觀塘鴻圖道74號明順大廈4樓402A室 范德偉先生(主席)何浩東先生羅嘉健先生 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 關志康先生(主席)何浩東先生張莉女士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於《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下的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8樓 李永亮先生 龔慧賢女士,CPA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金鐘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德輔道中141號中保集團大廈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環畢打街20號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5號 UBS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二期52樓 www.stream-ideas.com 8401 •本集團未經審核收益約為3,314,000港元,與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個月(「」)相比減少約15.9%;•本集團未經審核毛利由上個期間約1,276,000港元稍微減至相關期間約1,272,000港元,減少約4,000港元或0.3%;•於相關期間,本集團未經審核虧損約為3,273,000港元,而上個期間虧損約為5,136,000港元,虧損減少約1,863,000港元,主要由於相關期間的其他虧損以及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減少;及•董事會並不建議就相關期間派付任何股息。 本集團於相關期間錄得收益減少約15.9%至約3,314,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3,940,000港元)。 撥回JAG分(即本集團激勵會員參與本集團的廣告活動而向彼等派發的積分)後於相關期間的毛利減少約0.3%至約1,272,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1,276,000港元)。本集團於相關期間錄得虧損約3,273,000港元(二零二二年:虧損約5,136,000港元)。 本集團主要業務是提供網上廣告服務,主要包括擴散式傳播服務、互動參與服務及大眾博客服務。其主要於香港、台灣、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及新加坡營運。本集團透過自主開發的平台提供服務,讓客戶根據本集團相關會員的人口統計詳情及行為模式,例如就某特定產品及服務的消費模式及品牌取向,將客戶的廣告活動或內容與本集團相關會員進行配對。 於相關期間,本集團約83.4%的收益(二零二二年:約67.5%)來自香港客戶,本集團約11.6%的收益(二零二二年:約25.4%)來自台灣客戶。東南亞地區佔本集團收益約5.0%(二零二二年:約7.1%)。 香港 於相關期間,來自香港的收益由上個期間約2,658,000港元增加至相關期間的約2,764,000港元,增加約4.0%。第一季度香港業務得以保持溫和增長,乃由於觀察可見本年度客戶更願意增加廣告活動的預算以提高銷售額。然而,來自其他網上廣告服務供應商的競爭日益激烈,商業環境仍然充滿挑戰。本集團將繼續調整其服務組合以更能滿足客戶需求。 台灣 於相關期間,台灣的經營環境仍頗具挑戰,主要歸因於互聯網用戶不斷變化的行為模式,來自其他網上廣告服務供應商不斷增加的競爭及經濟的不穩定性。本集團正在應對變化,轉向專注於服務類別。由於遭遇各種挑戰,台灣於相關期間的收益減少至約38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1,001,000港元)。 東南亞 東南亞的廣告活動於封鎖後的反彈速度繼續遜於預期,因此東南亞業務的總收益下跌至約16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約281,000港元)。 隨著我們營運所在的市場持續放寬新型冠狀病毒封鎖措施,我們預計廣告行業將於不久的將來逐步復甦並重返增長階段。本集團仍有信心能夠以經驗豐富的銷售團隊、各種廣告服務、鞏固的會員基礎及與不同行業內信譽昭著的客戶的廣泛關係振興銷售。憑藉與媒體代理商的良好關係,本集團亦預期將獲得重大機遇,例如獲推介予媒體代理商的廣泛客戶群,確保對本集團服務的穩定及持續需求。再者,本集團自主開發的平台不僅可推動業務增長,更能有效地協助客戶達致業績目標。展望未來,本集團將專注發展新業務至成熟階段,並將我們的核心市場推向新高峰。 為實現上述目標,本集團亦計劃招攬更多人才,尤其是在業務拓展領域方面,增強員工團隊的實力,從而使本集團更能迎合不同行業的現有或潛在客戶不斷轉變的需要。此外,本集團將從年齡層、興趣及生活模式等不同方面著手,集中加強其會員基礎,提升本集團會員基礎多元性,以吸納更多客戶。 本集團將利用自身的豐富經驗、良好信譽及先行者的競爭優勢,鞏固領先的行業地位。同時,本集團將進一步利用該等優勢,致力成為廣告代理商及品牌擁有人實現追求的首選網上推廣合作夥伴。 本集團收益由上個期間約3,940,000港元減至相關期間約3,314,000港元,減少約15.9%,主要歸因於台灣的銷售減少。 本集團服務成本由上個期間約2,664,000港元減少約23.3%至相關期間約2,042,000港元。有關減少乃主要歸因於銷售額減少。 本集團毛利由上個期間約1,276,000港元稍微減少約0.3%至相關期間約1,272,000港元。 本集團銷售及分銷成本由上個期間約1,551,000港元輕微增加約2.6%至相關期間約1,591,000港元。銷售及分銷成本主要包括廣告及宣傳開支以及員工成本。於相關期間,銷售及分銷成本相對穩定。 本集團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由上個期間約3,425,000港元減少約6.2%至相關期間約3,212,000港元。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主要包括員工成本、專業費用、辦公用品及文具以及其他。減少主要歸因於外匯虧損淨額減少。 本集團的其他收入╱(虧損)淨額由上個期間的虧損約1,365,000港元增加至相關期間的收入約260,000港元。其他收入╱(虧損)淨額主要包括按公允值計入損益賬的金融資產的已變現及未變現公允值收益或虧損、政府資助及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增加乃主要歸因於按公允值計入損益賬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值收益增加所致。 本集團於相關期間並無所得稅開支,而上一期間所得稅開支約為67,000港元。所得稅開支減少與相關期間附屬公司應課稅溢利減少一致。 本集團於相關期間的淨虧損約為3,273,000港元,而於上個期間則約為5,136,000港元。淨虧損減少主要乃由於相關期間的其他虧損以及行政及其他經營開支減少。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及呈列貨幣為港元,惟若干附屬公司功能貨幣為新台幣、馬來西亞令吉、新加坡元、印尼盾及菲律賓披索除外。於相關期間,本集團概無面臨任何重大貨幣風險。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之後並無發生可能對本集團經營及財務表現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已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該等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8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附註: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及李永亮先生分別實益擁有源想投資有限公司已發行股本33.33%、33.33%及33.33%。憑藉證券及期貨條例,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及李永亮先生各自被視為於源想投資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該等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概無於本公司及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等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於本公司須予存置之登記冊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8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據董事所知,下列人士╱實體(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作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或須列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 1.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及李永亮先生分別實益擁有源想投資有限公司已發行股本33.33%、33.33%及33.33%權益。憑藉證券及期貨條例,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及李永亮先生各自被視為於源想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該等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董事概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實體(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或須列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或淡倉。 於相關期間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相關期間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本公司已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所有守則條文(「」),惟以下偏離除外。根據守則條文第C.2.1條,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職責應分開且不得由同一人履行。同時,守則條文第C.2.2至C.2.9條進一步規定主席在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方面的責任。由於本公司尚未特別委任任何人士擔任「主席」及「行政總裁」職銜,本公司已偏離上述守則條文第C.2.1至C.2.9條。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責任已由三名執行董事張莉女士、羅嘉健先生及李永亮先生共同履行。由於該三名執行董事為本公司創辦人並對本公司管理以及業務經營有深入了解,董事會認為,由該三名執行董事履行主席及行政總裁職責可確保有效地作出業務規劃及決策。 董事會亦認為在現時管理架構下仍可妥為實施下列事項: (i)所有董事均獲得有關在董事會會議上出現的問題的適當簡報(守則條文第C.2.2條);(ii)所有董事均及時獲得準確充足的資料(守則條文第C.2.3條);(iii)制定企業管治常規及程序(守則條文第C.2.5條);(iv)與股東有效溝通(守則條文第C.2.8條);及(v)所有董事均就董事會事務作出全面且積極的貢獻以及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之間形成建設性關係(守則條文第C.2.6及C.2.9條)。 經考慮其他董事提議的任何事項後,公司秘書已獲授權草擬董事會會議的議程(守則條文第C.2.4條)。 本公司已採納其條款不遜於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的規定交易標準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