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报告日期:2024-09-02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亿元(-10.7%),归母净利润1.73亿元(+22.3%),扣非净利润1.61亿元(+25.9%);单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27.4%),归母净利润1.07亿元(+77.5%),扣非净利润1.04亿元(+131.6%)。 ⚫点评: ⚫非新冠自产持续高增长,海外增速高于国内 报告期内,公司非新冠业务实现收入9.60亿元,同比增长31.9%;其中国内非新冠自产业务实现收入6.88亿元(+42.7%),海外非新冠自产业务实现收入1.02亿元(+52.3%)。公司整体实现自产化学发光业务收入7.17亿元,同比增长48.5%。公司继续维持化学发光高增长态势,海外收入发力显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化学发光仪器新增装机1,170台,截至期末,公司化学发光仪器累计装机9,430台,流水线累计装机129条。 ⚫自免带动常规逻辑兑现,三大常规试剂同比增长超50% 报告期内,公司自身免疫诊断业务快速增长,同比增长37.24%,其中化学发光法自免疫诊断收入同比增长46.23%;公司化学发光常规试剂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其中术前八项、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及心肌标志物诊断试剂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48%。自免带动常规逻辑得到兑现,三大常规试剂增速超过化学发光业务平均增速,成为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联系人:钱琨 执业证书号:S0010122110012邮箱:qiankun@hazq.com ⚫创新为本+出海加速,形成公司高增长核心驱动力 公司是国内化学发光IVD领先企业,从深耕自身免疫病领域,到拓展多项特色领域,形成核心优势高举高打,三甲医院覆盖率70%,居全国第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国内已获批176项化学发光注册证,其中发光自免项目60项。报告期内重要进展包括iTLA Max国内获证、iBC 900获批CE、牵头广东省重点研发项目“体外癌症标志物检测芯片与设备研制”等。预计下半年日本市场陆续拿证,25H1实现海外日本地区收入放量。 1.【 华 安 医 药 】公 司 点 评 亚 辉 龙(688575)股权激励增强信心,24-25归母净利润指引35% 2024-05-102.【 华 安 医 药 】 公 司 点 评 亚 辉 龙(688575):自产发光收入+50%,持续深化研发能力2024-04-223.【 华 安 医 药 】 公 司 点 评 亚 辉 龙(688575):发光收入+50%,常规业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2024-02-25 ⚫投资建议:维持“买入”评级 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有望实现21.71/27.36/33.76亿元,同比增长5.7%/26.0%/23.4%;归母净利润实现4.85/6.60/9.00亿元,同比增长36.5%/36.1%/36.4%;对应EPS为0.85/1.16/1.58元,对应PE倍数为23/17/12X。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新增装机不及预期风险、海外拓展不及预期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财务报表与盈利预测 分析师:谭国超,华安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医药首席分析师,中山大学本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曾任职于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君集团与华西证券研究所,主导投资多个早期医疗项目以及上市公司PIPE项目,有丰富的医疗产业、一级市场投资和二级市场研究经验。 联系人:钱琨,研究助理,主要负责医疗器械行业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本硕,曾任职于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某国产结构性心脏病公司。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以勤勉的执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和信息均来自市场公开信息,本人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仅供参考。本人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任何形式的补偿,分析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合规渠道,华安证券研究所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均不做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华安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或其他服务。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华安证券研究所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 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华安证券研究所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华安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如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本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或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A股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纳斯达克指数或标普500指数为基准。定义如下:行业评级体系 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中性—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减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卖出—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无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