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香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靓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陈述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9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2第六节重要事项...............................................................................................................................4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4第十节财务报告...............................................................................................................................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四)其他有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其行业发展主要受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规划的影响,属于先进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乙醛酸及其副产品所属行业为“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 2023年4月1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颁布实施,其中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等,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在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臭氧系统设备以及绿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制造受到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出台为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高品质乙醛酸产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臭氧行业属于环保装备制造业,其发展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相关,一定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影响。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政策会有所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臭氧行业的发展。大型臭氧发生器主要应用在市政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和烟气处理等下游行业,可能会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但随着大众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从战略的角度不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逐渐提高环保标准,并从政策上强制要求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其对臭氧发生器的需求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公司作为国内臭氧行业的领军企业,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编制、行业重大研发项目的承担单位,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课题、“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集成与设备成套化应用”之“城镇污水处理系列臭氧工程应用及产业化”课题;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燃煤污染物(SO2、 NOx、PM)一体化控制技术工程示范项目”中的“基于前置臭氧氧化的NOx与SO2协同吸收技术”课题;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城镇供水系统关键材料设备评估验证及标准化”之“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研发评估验证及标准化”课题。基于水专项,公司研发了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形成了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研发评估验证及标准化;专项成果极大降低了大型臭氧设备的运行成本,价格比进口产品低30%-50%,已应用于全国一百余座水厂,应用领域在不断延伸和丰富。 公司主持制订并发布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2项:公司作为2010年实施的《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CJ/T322-2010行业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2019年8月30日,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GB/T 37894-2019正式发布,新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5月,由公司负责主编的团体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末端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化模块技术规范》T/CAQI 93-2019发布实施;2020年9月,由公司负责主编的团标《给水处理臭氧系统应用规程》T/CAMIE 10-2020,由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发布实施;2020年12月,由公司参编的团标《给水处理臭氧系统检测评估技术规程》,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实施。水专项助力公司提升研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臭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检测中心联合建立臭氧发生器第三方评估验证基地;2023年新荣获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奖。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营及维护,并致力于臭氧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在注重臭氧系统设备设计与制造的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臭氧应用技术——“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产业化,随着公司乙醛酸产能提升和销售规模扩大,公司乙醛酸及副产品甲酸钾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逐步提升。 公司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臭氧系统设备制造技术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正逐渐成为全球臭氧系统供应商,在市政给水、中水回用、市政污水、工业废水、烟气脱硝、精细化工、泳池消毒、空间消毒、饮料食品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业绩。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集成设备。新疆国林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乙醛酸及副产品甲酸钾。2024年1-6月,公司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营业收入89,808,132.07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42.68%,乙醛酸及其副产品营业收入93,059,730.92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44.23%。 臭氧发生器是氧气通过介质阻挡放电产生臭氧所必需的装置,由臭氧电源、臭氧发生室、冷却装置、仪器仪表等组成。臭氧电源是为臭氧物理合成提供高压和能源的电器装置,主要包含整流、逆变、升压单元及电源控制系统;臭氧发生室是由单组或多组臭氧发生单元组成的装置,是氧气通过高压电晕放电转化为臭氧的场所。臭氧发生器是臭氧系统最核心的装置,与气源装置、接触反应装置、尾气处理装置、检测控制仪表等共同组成一套完善的臭氧系统。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自来水行业用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并陆续推出包装饮用水及直饮水、市政污水、印染和化工废水、工业氧化、烟气脱硝、工业覆膜、泳池、食品加工空间消毒、畜牧养殖、粮仓消毒、冷库冷链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等;子公司半导体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光伏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和电子级超纯臭氧气体发生器系列产品已交付多家客户进行产品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将批量生产及供货;子公司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成功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器,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