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世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蓉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7第六节重要事项..........................................................................................................4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7第十节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1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7日,公司已取得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半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隶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可细分为风电设备零部件制造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情况与风电行业,尤其是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较高的同向关联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海上风电因其显著的优势而成为推动新型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视为加速这一进程的“能源底座”。作为商业化进程不断提速的可再生能源形式,海上风电以其资源丰富、海上风机寿命更长、发电效率高、距用电负荷中心近、土地资源占用小等优势备受行业青睐。 近年来随着国际地缘政治的紧张加剧、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影响,很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能源安全性的问题,全球多国发力清洁能源产业、推动“碳中和”。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统计年鉴》指出,在到2030年剩余的7年中,必须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增长,以实现在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中所签署的《阿联酋共识》的能源目标。《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统计年鉴》指出风能与太阳能以其经济性与高效性,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推手。2023年,全球新增风能与太阳能发电装机总容量高达461GW,在新增的115GW风能中,有近三分之二来自中国,突显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引领地位。 此前,党的二十大报告聚焦碳中和,指明要“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中国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新能源是碳中和的重要手段之一,《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具体提到了“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为新能源的长期增长奠定基础。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国家能源局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要“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设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 产业端来看,能源局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出台,14个省市发布的2024年重大风电项目建设清单,合计建设规模达到了96.19GW;江苏省发布《2024年江苏省重大项目名单》,包括龙源射阳1000MW、三峡大丰800MW、国信大丰850MW项目,验证了过去阻碍国内海上建设的因素正逐步消除,海风核准流程理顺,标志着江苏等地区海上风电建设启动在即;广东省2023年7000MW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全部完成核准批复,审批期间规划、招标等环节同步推进,后续项目建设或将提速;同时,福建省、海 南省多个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已有部分完成并网,有力支撑2024年~2025年新增海风装机规模。此外,近期上海、广西、河北分别发布深远海项目批复公告。其中,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规划29.3GW项目已获得国家批复。同时,江苏、广东等地区重点海上风电项目审批进度也在稳步推进中。 据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584万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陆上风电2501万千瓦,海上风电83万千瓦。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4.67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29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6月底达到11.8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同比增长37.2%,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8.4%,比上年同期提高6.5%。 着眼于海外市场,为应对能源危机问题和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各国纷纷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入,特别是海上风电的发展,推动海上风电场投资建设,保障本国的能源安全及环保政策的顺利施行。俄乌冲突之后,欧洲正在加速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能源安全。2024年2月28日,欧洲风能协会公布《欧洲2023年风电统计数据及2024-2030年市场展望》报告,预计2024-2030年欧洲新增海上装机共94GW,欧洲海风年度装机量将在2030年达到31.4GW,首次反超陆风,为全球海上风力发电市场增长提供动力。2023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0.8GW,同比增长24%,仅次于2021年。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预测,未来十年(2024-2033年)全球将新增410GW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 展望未来,我国海上风电资源丰富,目前开发尚浅,正处于从近海至远海、由浅水及深水、从示范性探索至集中规模化开发的崭新阶段。《中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潜力评估》(2024)指出我国近海和深远海150米高度、离岸200公里内且水深小于100米的海上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27.8亿千瓦,实际装机容量利用率不足4%和0.9%,未来开发潜力巨大。国家能源局表示将持续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等适应海上风电新趋势的法规出台,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规范建设和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作为我国海上风电行业的关键培育期,顶层设计逐步清晰,行业成长性显著,中国海上风电将积极发展规模化连片集群开发模式,推进海上风电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通过不断开发漂浮式、海风制氢等新技术,开拓海洋牧场、海风配储等新融合发展模式,逐步向深远海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顺利达成。在新增核准和储备的海上风电项目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趋势愈发清晰,为“十五五”期间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公司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包含三大业务板块:设备制造板块、新能源开发板块、施工及运维板块,共同推动公司优质发展。其中,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风电塔筒、桩基、导管架 及升压站等,尤以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为主,目前产品涵盖8.5MW及以下普通规格产品和10MW以上大功率等级产品。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开拓在新能源开发和风电场施工、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