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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7财报-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ST中珠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叶继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晓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赠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了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389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4955号)。 2、截至2022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履行纠纷,弘洁润众认为中珠俊天已构成违约责任,向丰台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丰台区法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1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中珠俊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3年6月15日,中珠俊天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二审上诉,维持原判。中珠俊天不服二审判决,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2024年4月12日,北京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4、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与弘洁润众于2016年12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村615号的物业,用于开设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民事纠纷诉讼,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中珠俊天于判决后十日内腾退房屋。中珠俊天认为诉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弘洁润众应将收取中珠俊天的房租及保证金返还给中珠俊天,北京高鑫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高鑫投资”)作为本次诉讼所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存在过错,应与弘洁润众对中珠俊天因租赁合同无效导致的所有损失承担共同的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权利,中珠俊天向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丰台区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 5、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年1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435,575.63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向深圳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经公开审理送达《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722号),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在收到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后,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2020年11月2日,广东高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1742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2月16日,公司向深圳中院递交《执行申请书》,深圳中院于2021年1月11日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粤03执210号),立案执行。2022年7月28日,深圳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210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因一体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其一级管理人;根据公司、中珠租赁及一体医疗收到的《债权审查结论通知书》,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279,044,988.87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4,290,024.93元,债权性质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总额为313,335,013.80元。截止目前,中珠租赁收回债权5,932.17元。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23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5第六节重要事项...............................................................................................................................26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6第十节财务报告...............................................................................................................................4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近几年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医药、医疗和房地产。 1、医药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和销售的医药产品以下属子公司潜江制药眼科领域的专用药品为主,主要有珍珠明目滴眼液、色甘酸钠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盐酸羟苄唑滴眼液、阿昔洛韦分散片、加替沙星片等;在研产品中有具有降血脂防治中风功效的1.1类化学药益母草碱(SCM-198)项目、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染料木素胶囊等。 2、医疗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医疗产品方面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拥有的肿瘤治疗领域相关产品生产及销售,包括全身红外热疗仪、输液加热器、Hepatest超声肝硬化检测仪、月亮神全身伽马刀等;中心合作方面,报告期内,一体医疗与民营医院中心合作“肿瘤放疗中心”合作项目13家,目前6家合作中心正在运营,其余处于筹建工作阶段;医院投资方面,报告期内,现已拥有桂南医院、六安开发区医院、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待开业),公司将加强医院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房地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和销售,以住宅地产开发为主,主要项目位于珠海。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按年初计划有序推进建设,珠海地区在售项目4个,分别为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的中珠上郡项目、山海间项目、中珠领域项目,及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的春晓悦居项目。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体系定位于自主研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以新药研发为主线,同时兼顾眼科领域系列产品研究、生产与销售,坚持寻求创新,在引进过程中提供专业服务和产业转化能力。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公司由供应部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通过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库存,降低资金占用。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严格按照GMP的要求安排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各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公司质控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a.商业分销模式:利用物流配送企业网络建立销售渠道,将医药商业分销和终端宣传相结合,进行市场分销推广。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