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3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君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申燕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相关陈述,属于公司计划性事务,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6第六节重要事项...................................................3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5第十节财务报告...................................................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等多个行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锻造行业,锻造行业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基础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C33)”。公司的近几年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等多个行业领域。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目前主要行业领域发展情况如下: (1)行业的政策 2019年发改委修订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高强钢锻件;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等高性能,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高精度、低应力机床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列入了鼓励类机械产业目录,上述政策的实施为锻造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引导;2021年3月,国家颁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中国锻压协会颁布了《锻造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提出锻造行业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发展将起步走稳,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23年4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铸造和锻压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众多主机产品和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关乎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同时,下游主要应用行业的发展政策也为锻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以风电行业为例,2019年5月,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调整了风电行业的补贴政策,未来两年风电行业进入抢装年。上述政策的落实将拉动风电行业的资本投入,进而扩大风电和基础专用件的市场需求。同时,由于高端装备专用件生产和相关工艺技术研发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公司从相关政策中获益。2022年6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和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明确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2023年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行业的发展趋势 从全球锻造行业来看,德国、美国、俄罗斯、日本、英国等国外先进锻造企业,依靠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研发能力,在锻造技术、锻造工艺和装备水平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长期垄断了世界上大型高端锻件的生产。而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则依靠较低的成本和快速发展的市场得以占领低端锻件领域。 但随着产业转移的深入和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这种局面正在改变。国内部分锻造企业通过吸收引进技术,加强研发合作和技术积累,在锻造技术工艺、锻造装备水平和锻造能力上取得了长足进步,部分产品已打破国外垄断,逐步实现了国产化替代。此外还有部分优秀企业,凭借自身过硬的技术实力,进入了跨国公司的全球采购体系。例如,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开始具备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型模锻件和精密环形锻件的生产能力,一批高温合金、钛合金、耐热不锈钢等高端材料开始锻造成形并交付使用,航 空发动机关键叶片质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的300-600MW亚临界、超临界机组和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锻件,具备了“二代加”和“三代”百万千瓦级核电设备锻件制造能力等。“十三五”期间,锻造行业全面发展进步,企业在市场环境中大浪淘沙、优胜劣汰,布局日趋理性、合理。 随着制造行业发展和环保要求的加强,锻造工艺向着节能化、精密化、轻量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 (3)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风电行业发展及需求情况 我国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十分丰富,在国家政策措施的推动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风电产业从粗放式的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方向转变,风电产业进入稳定持续增长的新阶段。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经由2016年底的163.67GW增长到2023年底的441.34GW,2023年同比增长20.7%。在风电补贴政策驱动之下,2019年以来国内新增并网装机规模较快增长,给国内风电制造环节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在国家政策红利的推动下,我国风电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上游风电装备及配套锻件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近几年,我国也开始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我国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和电网特点与欧洲类似,适于大规模发展海上风电,国家已经推出了江苏及山东沿海两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建设规划,并出台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与此同时,海上风电建设也取得了重大突破,2010年我国第一个国家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上海东海大桥102MW海上风电场的34台机组已经实现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开始启动。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GW,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的产业链,2015年后,我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确保达到5GW以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并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海上风电将是未来风电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长期来看,风电行业发展方向不变,平价上网促进风电行业健康发展,目前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项目等政策的推出,推动了风电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及技术研发,加强了风电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及行业集中度,长远来看有益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实现风电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而公司风电相关的主要客户均为行业内龙头企业,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能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公司风电领域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a.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风电行业发展趋势向好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2020年实现与煤电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推动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可见政策目的是实现风电与煤电平价上网,推动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GWEC(全球风能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