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corporatedintheCaymanIslandswithlimitedliability)StockCode:8333 中期報告2024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報告將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由刊發日期起計最少保存七天)及本公司之網站(www.astrum-capital.com)內刊發。 概要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收益約為6,094,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為7,99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及全面支出總額約為19,558,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為9,906,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虧損約為20.37港仙(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為10.32港仙)。•董事會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其於二零二三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按攤銷成本計量的債務證券其他資產 流動資產 貿易應收款項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按攤銷成本計量的債務證券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銀行結餘及現金-一般賬戶及現金-信託賬戶 資產總值 流動負債貿易應付款項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借貸 流動資產淨值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遞延稅項負債 資產淨值 股本及儲備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股本儲備權益總額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投資活動所得╱(所用)現金淨額融資活動(所用)╱所得現金淨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淨額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結餘分析銀行結餘及現金(不包括信託賬戶)減:初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 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期報告2024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一般事項 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在聯交所GEM上市。其母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為Autumn Ocean Limited(一間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由本公司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及主席潘稷先生(「潘先生」)全資擁有)。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Cayman Islands,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1座27樓2704室。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經紀服務、配售及包銷服務、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融資服務(包括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及資產管理服務。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與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相同。 2.編製基準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符合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該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不包括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整套財務報表所需的所有資料,並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覽。 編製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者一致,惟應用與其經營業務有關並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開始之會計年度生效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 於本期間應用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表現及狀況以及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2.編製基準(續)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1缺乏可交換性2金融工具的分類及計量之修訂3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的列報及披露4 1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4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本集團正評估對首次應用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但尚未確定此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是否會對本集團營運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按照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每個報告期末按公平值計量之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規定管理層需作出判斷、估計和假設,該等判斷、估計和假設會影響政策應用和所呈報之資產、負債、收入及開支金額。此等估計和相關假設乃基於過往經驗及在某情況下相信為合理之各項其他因素,而所得結果乃用作判斷目前顯然無法通過其他來源獲得資產與負債賬面值之依據。實際結果或會有別於此等估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未經審核,但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獲董事會授權刊發。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3.收益及分部資料 基於向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報告的資料(而該等資料用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本集團已確定其僅有一個經營分部,即提供經紀服務、配售及包銷服務、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融資服務(包括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及資產管理服務。由於此乃本集團僅有一個經營分部,並無呈列分部資料進一步分析。 主要服務所得收益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收益如下: 客戶合約所得收益經紀服務 –佣金及服務費配售及包銷–佣金及服務費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費資產管理服務–基金管理及表現費 其他來源所得收益證券及首次公開發售融資利息收入總收益 客戶合約確認收入的時間–按某一時點為基準 –按某一段時間為基準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4.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來自–銀行–債務證券–其他行政服務收入股權投資股息管理費收入手續費收入 5.除稅前虧損 除稅前虧損於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達致: 核數師薪酬佣金開支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不包括在租賃負債的計量中之與短期租賃有關的費用借款的利息支出租賃負債利息支出支付給保證金/現金客戶的利息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虧損匯兌虧損淨額撥回貿易應收款項撇銷 僱員福利開支:薪金及其他福利客戶主任佣金退休福利計劃供款僱員福利開支總額,包括董事薪酬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6.所得稅開支 香港利得稅:-本期間 本集團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因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源自香港或在香港產生的應課稅利潤。 7.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8.每股虧損 虧損就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而言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 股份數目就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而言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每股攤薄虧損的計算並未假設行使本公司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因為假設行使這些購股權將對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產生反攤薄效應。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9.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並無添置任何物業、廠房及設備。 10.貿易應收款項 於正常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貿易應收款項: 期貨合約交易結算所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資產管理服務 正常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貿易應收款項的結算期限(i)現金客戶及結算所為交易日後兩天;及(ii)期貨合約交易為交易日後一天。 正常業務過程中貿易應收款項的信貸期限(i)企業融資顧問服務為7天或發票日期即付;及(ii)資產管理服務為30天。 本集團正尋求對其未償還應收款項維持嚴格控制以減低信貸風險且逾期結餘由高級管理層定期審閱。 保證金客戶須抵押證券抵押品予本集團以就證券交易獲得保證金融資。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保證金客戶貸款由客戶質押作為抵押品的證券作抵押,市值約為325,37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313,857,000港元)。本集團管理層已評估於各報告期末有保證金短缺的各個別客戶的已質押證券的市值。各個保證金貸款為按要求償還及按可變商業利率計息。有鑒於此業務的性質,董事認為賬齡分析並無賦予額外資訊,故並無披露保證金貸款的賬齡分析。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0.貿易應收款項(續) 根據交易日,現金客戶及結算所產生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0–30天 以上應收款項包括於報告期結束前最後兩天進行的尚未結算交易,亦與若干無近期違約歷史的本集團獨立客戶相關。該等應收款項既無逾期亦無減值。 根據發票日期,企業融資顧問服務及資產管理服務所產生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0–30天31–60天61–90天90天以上總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於香港上市的股本證券香港境外非上市投資基金 為報告目的所作的分析: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 公平值計量之披露詳情載於附註15。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於正常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貿易應付款項: 正常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貿易應付款項的結算期限(i)證券交易為交易日後兩天;及(ii)期貨合約交易為交易日後一天。 應付客戶貿易款項為不計息及於結算日期後按要求償還,惟客戶的若干貿易應付款項指於正常業務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