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亮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亮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第四节公司治理........................................................................................................ 1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19第六节重要事项........................................................................................................ 2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3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36第十节财务报告........................................................................................................ 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之一,以“精品、保真、服务、创新”为核心理念,依托多年构建的遍布全国的酒类流通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以及与上游酒类生产企业长期的合作关系,开发及遴选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持续为客户和广大消费者提供白酒、进口葡萄酒和烈性酒等国内外优质中高端酒类产品和多元化服务,致力于建立并完善酒类营销生态体系,通过互联网共享经济平台,打造快捷的遍布全国的酒品消费服务体系,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公司多年来深耕酒类消费终端市场,凭借专业的运营团队、丰富的产品营销经验以及深刻的酒文化理解,构建了包括华致连锁门店、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电商在内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进而与上游知名酒企酒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为生产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优质、丰富的产品,从而成为链接生产厂商和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纽带。公司利用与终端消费者的良好互动,积极参与产品开发工作,一方面遴选品牌知名度高且性价比高的精品酒水进行销售,另一方面与酿酒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选择。公司构建了完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体系,涵盖采购、物流仓储和销售等环节,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保真的精品酒水和高质量、标准化的优质服务,进而赢得市场广泛认可。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1%,一季度为同比持平。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3元,同比名义增长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2024年上半年,食品烟酒消费依然是我国居民的第一大消费,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4214元,增长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0%。 酒水行业进入新一轮产业调整期,头部效应进一步凸显。上游供应商方面,根据中国酒业协会《2024中国白酒市场中期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在变革多元的背景下,酒类作为消费市场的主要动力之一,产业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内消费增长动力不足,酒类消费进入“消费理性+价格理性”的双理性时代。2024年,面对酒类消费市场进入调整期,存量竞争时代特征愈发鲜明。产业向优势产区、优势企业、优势品牌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产能提升,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强强竞争已成事实,中小企业受到挤压,发展受困等因素无疑给行业带来了广泛的关注和深刻的思考。尽管如此,白酒产业长周期的价值属性以及其螺旋式上升的底层发展逻辑始终稳固未变。随着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追求和对个性化、差异化产品的喜好,预计名酒将继续受到市场的青睐,而地方酒则需要在品质、口感和品牌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以应对市场的挑战。同时,基酒市场的稳定也为整个白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全球葡萄酒行业正在面临产量和销量的双重压力,市场竞争加剧、运营成本上升需要企业通过创新服务和提升品质来适应市场变化,寻找新的发展路径。 下游销售渠道方面,由于消费者对酒类即时性和保真性消费要求较高,包括连锁门店、烟酒店、KA卖场、社区便利店等在内的线下门店仍为主流购酒渠道。相较于电商平台,酒类流通线下渠道更能提供面对面交流与深度体验,建立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情感链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其不可替代性依旧明显。 在行业政策方面,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八五”计划至“十四五”规划,国家对酒类流通行业的相关政策经历了从“流通领域整体性改革”到“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规范发展”再到“规模化、全覆盖的新格局”的变化。2021年至今,国内有关酒类流通行业的主要政策如下: 2021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 2021年8月17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推动酒类流通等方面标准化建设,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构建适应新形势下流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标准体系。随着政策实施,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国家标准得到健全。 2021年9月8日,商务院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酒类流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要以创新为驱动力,推进酒类流通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高标准建设现代化酒类流通体系;充分发挥酒类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提升流通环节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酒类流通行业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跨界融合;统筹安全和发展,建立健全酒类流通安全体系,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分类指导,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连锁化运营、标准化引领,多渠道、多业态、多层次、多场景、全覆盖的酒类流通新格局。基本形成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放心安全、绿色科学的酒类流通发展环境。培育千亿级酒类流通企业1家,百亿级酒类流通企业5家,50亿级酒类流通企业10家。酒类流通连锁化率、城市配送比例大幅提升。 2023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中围绕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政策举措,在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措施明确,扩大餐饮服务消费;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在完善消费设施方面,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措施还提出,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2024年8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其中提出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培育名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