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东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及未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0第六节重要事项...............................................................3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4第十节财务报告...............................................................5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郑建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东惠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东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注册资本变更 1.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7,6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69,000,000股增加至96,600,000股,注册资本由69,000,000元变更为96,6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69,000,000元变更为96,600,000元。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变更 1.2024年6月3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辛成海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辛成海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高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3.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高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唐锡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是法院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浙江、四川、辽宁、安徽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的2,800多家法院,公司还为金融机构、邮政、破产管理人等行业用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 公司以“数字科技助推法治建设”为使命、以成为“法律科技服务领跑者”为企业愿景,不断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将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技术等与用户的实际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为司法及相关行业用户赋能。基于法院办案办公场景,公司利用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数字法院建设要求,研发了面向法院、诉讼参与人、政务机构等的系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为法院案件办理、监督管理、政务办公、诉讼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智能化辅助,促进法院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司法监督、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赋能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助力司法改革。在深耕法院行业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公安、检察院、行政复议、仲裁、律所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用户,构建法律科技服务生态。此外,公司依托破产案件管理平台、金融纠纷一体化办案平台、集约化送达平台等产品,为金融机构、邮政、破产管理人等用户与法院之间的业务协同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1、应用软件开发 公司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基于法院实际业务场景,面向法院、诉讼参与人、政务机构等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数字化、智能化助力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审判管理、政务办公,为数字法院建设和法院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应用软件服务 公司应用软件服务主要包括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和平台运营。 根据客户的系统建设情况及日常运行需求,公司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驻场保障、一次性或经常性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维护软硬件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提供人员技术培训服务。 公司的平台运营服务是公司依托在法院行业的产品和市场优势,利用自主研发的SaaS化平台,为法院协作单位提供专业化的运营服务。 3、司法辅助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信息化产品的同时,基于公司的感知、认知平台能力,以“软件+人工”的模式为法院提供纸质材料数字化、材料名称标注、材料要素提取、案件卷宗整理及归档等司法辅助服务,为法院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提供基础性支撑。 4、系统集成 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应用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同时也会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少量系统集成业务,该部分业务不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在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中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务进展 报告期内,面对地方财政持续紧张、行业需求短期抑制、内外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夯实核心技术能力,聚焦核心业务,深耕法院行业,积极拓展行业领域,延伸法律科技服务范围,推进可持续发展。 1、立足长远发展,加大法律人工智能研发投入,提升核心技术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人工智能+司法”战略,立足公司长远发展,继续引进具有深厚技术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工智能专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团队、法律专业团队建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加快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法律知识库、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丰富和完善知识库,提升数据质量与覆盖范围,深度融合司法应用场景,以国内领先的大模型为基座,结合法律知识库、法律知识图谱对基础大模型进行微调,打造了具备自然语言处理和文本理解能力的法律大模型,提供文书生成、要素提取、摘要生成、法条推送、智能纠错、诉辩分析、裁判推理、证据梳理、裁判辅助等能力,为法官智能化办案提供支撑。 公司分别与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合作设立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与司法场景融合实践、人工智能创新研发试验、人工智能应用质量检测等核心目标,深度推进人工智能研究,开展法律大模型验证、训练、调优、应用示范。 2、坚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