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中彩網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自刊發日期起計,本報告將至少一連七日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內及本公司網站www.irasia.com/listco/hk/chinanetcom內。 摘要 •本集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未經審核綜 合 收 益 為 約22,541,000港 元(截 至2023年6月30日 止 六 個 月:約9,850,000港元),較2023年同期增加約129%。 •本集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未經審核綜合虧損為約3,402,000港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約4,396,000港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來自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未經審核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為約0.07港仙(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約0.09港仙)。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無)。 業績 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2023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其他全面(開支)╱收入其後或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持續經營海外業務之匯兌 期間其他全面(開支)╱收入(8)150 期間全面開支總額(4,098)(5,666) (0.07)(0.09) 隨附之附註為本中期財務資料之組成部份。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13,13117,367 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 中期財務資料附註 1編製基準及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集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其他相關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詮釋」)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GEM上市規則所載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其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金融工具乃按公允價值計量。 本集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之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個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除外。 於本中期期間內,本集團已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與其經營相關,並於2024年1月1日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之所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本集團之會計政策及本期間及過往期間所呈報之金額造成重大變動。 本集團尚未應用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本集團已開始評估該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但仍未能指出該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否對其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並無包括年度財務報表所規定之所有資料及披露事項,故應與本集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下述期間本集團收益之分析如下: (未經審核)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 客戶合約收益持續經營業務提供智慧零售服務 3分類資料 本集團之經營分類乃根據向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所呈報以進行資源分配及分類表現評估之資料釐定,側重於所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之類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已終止其彩票業務。 具體而言,本集團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類」之可呈報及經營分類如下: 持續經營業務 智慧零售業務—為連鎖零售企業及商戶提供新零售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及新零售一體化軟件服務平台,和如雲服務、聚合支付服務及短信營銷服務等延伸服務。 已終止經營業務 彩票業務—開發電腦系統及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市場。 下表呈列本集團各業務分類於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收益及業績,以及於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之總資產及總負債: 銀行存款利息、其他收入及虧損淨額(5,678)中央行政成本(2,616) 除稅前虧損(4,106) (未經審核)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千港元千港元 所得稅抵免16— 以下各項應佔之所得稅抵免: —持續經營業務16——已終止經營業務—— 於損益確認之所得稅 由於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並無於香港產生或賺取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對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現行稅法,中國附屬公司於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其他司法權區產生之稅項乃按相關司法權區之現行稅率計算。 於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未撥備遞延稅項負債。 (未經審核)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已終止經營業務 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已終止其於中國的彩票業務。已終止經營業務於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期間的業績呈列如下。未經審核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內的比較數字已經重列,以將彩票業務重列為已終止經營業務。 (未經審核)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收益—— 期間其他全面開支—(7)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期間全面開支總額—(203)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乃按下列數據計算: (未經審核)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虧損 就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而言之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間虧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由於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並無已發行攤薄潛在股份,故有關期間的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並無差別。 計算截至2024年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每股攤薄虧損時,假設根據本公司可換股債券及認股權證授出之本公司潛在普通股未獲發行,原因為有關行使及轉換具有反攤薄影響。 (未經審核)(經審核)於2024年6月30日於2023年12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 期初╱年初賬面淨值625 折舊(3)(19) 期末╱年末賬面淨值3 6 成本2,2342,234累計折舊及減值(2,231)(2,228) 期末╱年末賬面淨值36 10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於報告期末,根據各發票日期及扣除虧損撥備後作出之貿易應收款項賬齡分析及其他應收款項如下: 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作出之貿易應付款項賬齡分析及其他應付款項如下: 12關連方交易 除本報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團期內與關連方有以下重大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期內本集團董事及主要管理層其他成員的酬金如下: (未經審核)截至6月30日止六個月2024年2023年千港元千港元短期福利721721終止僱用後福利1815739736 13中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之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無)。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智慧零售業務 本集團之智慧零售業務由其附屬公司杭州眾拓網通科技有限公司(「眾拓網通」)營運,並定位為綜合智慧零售供應商,其主營業務為向連鎖零售企業及商戶提供新零售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及新零售一體化軟件服務平台,並由此類技術服務延伸如雲服務(雲儲存及雲計算)、聚合支付服務及短信營銷服務。國內雲服務業務的需求高速增長,市場包括中國內地及海外,雲服務業務已成為發展之重點。 本集團由系統開發及軟硬件銷售獲得定額收入,並根據客戶使用量(如交易支付額、雲服務使用量及短信流量等)獲得代理收入。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之智慧零售業務產生收益約22,541,000港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約9,850,000港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產生的收益增長是由於數據用量較2023年同期增加。數據用量增加主要受惠於人工智能、物聯網及大數據分析等廣泛應用,因而對國內雲服務的需求增加。 彩票業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考慮到彩票業務持續錄得經營虧損及其未來營運將仍不利於本集團,董事會已決議終止彩票業務,故彩票業務被分類為本集團已終止經營業務。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之彩票業務並未產生任何收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無)。 財務回顧和財務政策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未經審核綜合收益約22,541,000港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約9,850,000港元),較2023年同期增長約129%。本集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收益主要來自智慧零售業務。 本集團已終止經營業務(即其彩票業務)於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沒有產生任何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已終止經營業務(即其彩票業務)錄得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196,000港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未 經 審 核 綜 合 虧 損 約 為3,402,000港 元(截 至2023年6月30日 止 六 個 月:約4,396,000港元),與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了約23%。減少的原因是由於本集團採取了節約成本的措施,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之智慧零售業務的數據用量與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相比有所增加。數據用量增加主要是由於人工智能、物聯網及大數據分析等廣泛應用,市場對國內雲服務的需求增加。 本集團在現金及財務管理方面採取集中財務政策,並致力於減少本集團的整體利息開支。 流動資金及資產負債比率 於2024年6月30日,本 集 團 錄 得 總 資 產 約25,282,000港 元(2023年12月31日:約32,626,000港 元)、總 負 債 約12,260,000港 元(2023年12月31日:約15,506,000港元)及現金及銀行結餘約17,225,000港元(2023年12月31日:約17,996,000港元),以人民幣、港元和美元計價。本集團於2024年6月30日之流動比率為約2(2023年12月31日:約2)。 於2024年6月30日,本集團並無銀行借款或貸款(2023年12月31日:無),資產負債比率(按總借款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