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基于对市场趋势及自身发展的综合研判,制定出三年(2023-2025)战略发展规划纲要:“内外双攻,掌控节奏,以品牌、渠道、产品、组织为四大抓手,高效推进BP落地,稳步实现三年百亿的阶段性战略目标”。2023年已实现 签单约53亿元,力争2024年实现签单80亿元,2025年实现签单100亿元。(备注:销售签单金额包含增值税等,不等同于收入。根据会计准则,从销售签单到确认收入,受合同履约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价值创造和投资回报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球化基因和稳健的经营基础,实现股东价值、商业价值、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