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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季刊

金融2024-05-09毕马威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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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刊 1.1主要政策概览 1.1主要政策概览(续) 2.1 ABS市场发行情况(按市场类型) 2024年一季度,信贷ABS新发产品30单,发行规模人民币425亿元,项目数量和发行规模对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分别下降12%及54%。企业ABS新发产品232单,发行规模人民币1,935亿元,为四个市场类型中发行金额最多、发行规模最大,发行数量同比小幅下降2个百分点,发行规模则下跌14个百分点。ABN新发产品71单,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下降8%,但发行规模同比上升6%,为人民币635亿元。公募REITS类在2024年一季度共新发产品5单,发行规模人民币110亿元。 ABS市场(按市场类型)新发行数量及发行金额情况:2024年Q1 V.S. 2023年Q1 2.1 ABS市场发行情况(按基础资产分类) 根据Wind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中按照发行规模口径统计,基础资产分类前3类分别为:融资租赁债权共发行52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49.5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行总额小幅下降14%,发行数量位居第一。一般小额贷款债权共发行43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89.79亿元;银行/互联网消费贷款共发行35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9.11亿元。 2024年Q1 VS 2023年Q1市场发行情况(按基础资产分类) 2.2信贷ABS项目发行机构、发起机构TOP 10 发行数量来看,2024年一季度信贷ABS发行机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均以发行5个产品位居榜首,发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9.65亿元和人民币31.39亿元。关于发起机构排名,前10名中银行机构占据7席,其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个项目,成为信贷ABS发起机构项目数量第一,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发行总额人民币84.21亿元成为信贷ABS发起机构项目规模第一。 2024年Q1信贷ABS发行机构TOP 10 2024年Q1信贷ABS发起机构TOP 10 2.3信贷ABS项目发行会计顾问 根据CNABS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信贷类ABS发行产品的会计顾问中,毕马威以发行项目11个,发行总额人民币98.55亿元在发行数量和总额上均位列会计师事务所榜首,德勤以8个发行项目,人民币92.28亿元的发行规模位居第二。 2.4 ABN项目发行机构、发起机构TOP 10 从ABN发行机构来看,2024年一季度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10单,发行总额人民币111.32亿元,成为ABN项目发行项目数量和发行总额的榜首。从发起机构来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则以发行6个项目、规模达人民币91亿元成为ABN发起机构发起项目数量和规模的榜首。 2024年Q1 ABN项目发行机构TOP 10 2024年Q1 ABN项目发起机构TOP 10 2.5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排行榜 2024年一季度,共有5个原始权益人分别发行公募REITS项目1个,发行总额第一的原始权益人为华润商业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规模为人民币69.02亿元。关于公募REITS计划管理人,分别有3家公司上榜,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2个项目,发行总额人民币79.70亿元位居发行总额首位。 2024年Q1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排行榜 2024年Q1公募REITS计划管理人排行榜 2.6企业ABS项目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TOP 10 从发行数量来看,2024年一季度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共发行16个项目成为企业ABS原始权益人项目数量第一。从发行规模来看,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占据发行规模榜首,金额为人民币102.94亿元。关于企业ABS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29个项目,规模人民币314.80亿元位居计划管理人之最,金额占前10计划管理人发行总规模的约24%。 2024年Q1企业ABS原始权益人TOP 10 2024年Q1企业ABS计划管理人TOP 10 2.7市场热点项目 随着ABS业务基本规则的确立,ABS市场密集发行各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ABS市场热点项目主要集中在支持“汽车消费”、“工程机械”等方面,项目的成功发行体现了发起机构积极响应国家促进消费、国家大力发展高端制造的政策导向,同时首单国际评级的交易所ABS发行标志着中国企业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彰显在全球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首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市报价ABS成功发行 奇富科技成功发行境内首单AAA国际评级交易所ABS 3.1差额补足 差额补足定义、形式及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差额补足 从金融的角度,它是指在投资人无法实现合同投资预期的情况下,由融资人或相关第三方按照协议或承诺,向投资人支付未实现投资预期的差额部分,以保障投资预期的一种信用增进措施。从法律关系上描述,它是指补足义务人包括债务人或第三人,在投资人或债权人的本金和收益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就其差额承担补足付款的责任。 差额补足可以采取两方以上当事人协议的方式,也可以是一方向另一方出具承诺函。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差额补足: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融资人可以采用内部和外部信用增级方式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中央企业多以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安慰承诺等隐性担保方式提供增信支持。发行人或融资人提供差额支付、流动性支持,虽然达不到典型担保的程度,但作为一种内部增信,可以改善债券投资者的得益和风险之间的不对称关系,缩小监督范围,降低监督成本,最终实现降低信用利差,提升信用评级。 3.1差额补足(续)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该文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有效防范企业相互融资导致的担保风险。该文主要的条款如下: 1.融资担保主要包括中央企业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如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不包括中央企业主业含担保的金融子企业开展的担保以及房地产企业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2.要求中央企业加强融资担保管理制度的完善、合规管理以及融资担保预算管理。 3.严格限制融资担保对象。严禁对集团外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4.严格控制融资担保规模: (1)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40%; (2)单户子企业(含集团本部)融资担保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3)纳入国资委年度债务风险管控范围的企业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比上年增加。 5.禁止超股比担保。 6.严格防范代偿风险、及时报告融资担保管理情况及严格追究违规融资担保责任。 3.1差额补足(续) 75号文对差额补足的影响 对资产证券化中差额补足的影响 对差额补足的影响 3.1差额补足(续) 75号文对ABS产品发行的影响 75号文的发布严格控制了央企对其子公司的担保规模,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央企子公司需要更大程度从内部改善自身资信情况从而降低风险,将自身维持在较高的市场评级,以便更好地获取资本市场的融资。央企子公司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时也将朝着不断去外部增信、依托基础资产质量的趋势不断发展。这种趋势也对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和完善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3.1差额补足(续) 75号文对ABS产品发行的影响(续) 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行业报告(续) 2024年一季度业内发布的主要的行业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