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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录 1背景41.1银行简介41.2报告目的42资本充足率52.1并表范围52.2资本充足率62.3并表子公司的监管资本缺口72.4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73资本管理83.1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83.2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83.3资本构成94风险管理124.1风险管理体系124.2风险加权资产135信用风险145.1信用风险管理145.2信用风险暴露155.3信用风险计量175.4资产证券化225.5银行账簿股权风险245.6交易对手信用风险266市场风险286.1市场风险管理286.2市场风险计量287操作风险308银行账簿利率风险319薪酬329.1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32 9.2薪酬政策329.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情况34附录1:资产证券化产品使用的外部评级机构信息35附录2:资本构成信息41附录3:合格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49释义74 重要提示 本行保证本报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集团应按季度、半年和年度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但不同频率披露内容有所不同。本集团每年发布一次较详细的资本充足率报告,摘要资料自2013年3月起每季度提供一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是按照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部分资料不能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比较,尤其在披露信用风险暴露时最为明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 1背景 1.1银行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3年末市值约为1,518.57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8位。按一级资本排序,本集团在全球银行中位列第二。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服务7.57亿个人客户和1,082万公司类客户,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2023年末,本集团共拥有376,871位员工,设有14,895个营业机构,其中各级境外机构近200家,覆盖31个国家和地区。 1.2报告目的 本集团依据原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本报告将提供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资本构成、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计量及管理、薪酬等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本集团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和薪酬管理的状况。 2资本充足率 2.1并表范围 本集团依据原银监会2012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2.1.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根据监管要求,本集团未将工商企业及保险类子公司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计算范围,导致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存在一定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范围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表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2.1.2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按照监管要求,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不同类型的被投资机构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已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本集团将该类子公司的资本及风险加权资产均纳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保险类子公司。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从资本中进行扣除。对未纳入监管并表范围但已纳入财务并表范围的工商企业类子公司。本集团在计量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将对该类子公司的投资按照监管规定的风险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金融机构。本集团根据监管规则对该类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限额判断,对于超出限额的资本投资从资本中扣除,对于未超出限额的资本投资则按照监管规定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对未纳入监管及财务并表范围的其他工商企业。本集团按照监管规定的权重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2.2资本充足率 于2023年12月31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7.95%,一级资本充足率14.0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5%,均满足监管要求。与2022年12月31日相比,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较上年下降0.47、0.36和0.54个百分点。 2023年,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资本管理策略,内部资本积累和外部资本补充并重,通过利润留存和发行适量的资本工具,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和较高的资本质量,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等核心资产保持较快增长;深入推进资本集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 2.3并表子公司的监管资本缺口 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监管要求,本行拥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均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 2.4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 2023年,本集团各境外子公司在增资、投资并购及支付股息等资本转移方面未遇到重大限制。 3资本管理 3.1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包括治理架构、主要风险识别和评估、压力测试、资本充足评估、资本规划与计划和资本应急管理等环节。在综合评估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基础上,衡量资本与风险的匹配水平,建立风险与资本统筹兼顾的管理体系,确保在不同市场环境下保持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本行按年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持续推进方法论的优化,已形成较为规范的治理架构、健全的政策制度、完整的评估流程、定期监测报告机制及内部审计制度。目前,本行风险和资本治理架构合理、流程清晰,有效管控各类风险,资本水平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匹配,可充分覆盖各类风险,支持业务可持续发展。 3.2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2024-2026年资本规划》,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坚持新发展理念,有效平衡资本供求,坚持内部积累和外部补充并重,积极把握资本工具发行机会,努力实现服务实体、精益管理、资本集约、风控有效、监管合规的高质量发展;优先通过增加利润留存、保持业务增长和结构优化、采取资本集约化措施等方式,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适当运用市场融资手段开展外部融资,通过发行多层级、多类型合格资本工具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确保始终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 本行在资本规划框架内综合考虑外部经营形势、未来监管趋势、本行战略规划等因素,制定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实现资本计划与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充分衔接。本行积极发挥资本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轻资本发展策略,持续完善覆盖集团的资本计划考核机制,深入推动资本集约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定期对资本充足率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和报告,确保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 3.3资本构成 3.3.1资本构成 下表列示本集团资本构成情况。 表5:资本构成 3.3.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及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均未超过限额要求,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下表列示本集团门槛扣除限额的相关信息。 1.此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项目之后的余额。2.此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目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应扣除部分后的余额。 3.此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核心一级资本扣除全额扣减项目、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应扣除部分、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中应扣除部分、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应扣除部分后的余额。 3.3.3实收资本变化事项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等事项。 3.3.4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2023年2月,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本行向建信住房租赁基金实缴出资50亿元,累计实缴出资100亿元。 2023年1月,本行向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亿元,持股比例83.33%,公司于2023年6月展业。 4风险管理 4.1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等构成。基本架构详见下图。 本行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及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风险战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审议集团风险偏好陈述书,并通过相应政策加以传导。监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董事会、高管层履行全面风险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高管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战略,组织实施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是集团全面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并牵头管理市场风险。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信用风险、国别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资产负债管理部是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是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金融科技部与内控合规部共同推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牵头管理声誉风险。战略与政策协调部牵头管理战略风险。其他类别风险分别由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本行高度重视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子公司风险治理体系,增强母子公司风险联防联控,提高母子公司风险预警、决策效率。科学设定子公司风险偏好定量指标,明确子公司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完善“一司一策”风险管控机制。建立集团综合融资管理架构,健全子公司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机制,健全子公司风险报告机制和报告路线,开展子公司风险画像,加强实质风险把控,筑牢子公司风险合规底线。 4.2风险加权资产 在2014年获批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基础上,2020年4月原银保监会批准本集团扩大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对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和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下表列出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情况。 5信用风险 5.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行的义务或承诺,使本行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计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建设银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并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本行基于建设银行的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包括: 行业政策:严格落实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政策,顺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趋势,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引导全行主动调整行业结构,通过细化行业分类管理,优化完善行业政策及信贷安排,切实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和集中度风险。 客户政策: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本行风险偏好和行业客户风险特征不同,明确不同行业的客户准入底线和分